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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长沙晚报12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炎炎)29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管理向规范化、信息化迈出关键一步。《办法》旨在系统建立三周岁至入小学前儿童的学籍管理制度,实现“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并与小学学段无缝衔接。

      根据《办法》,所有在依法设立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号自幼儿园阶段起赋予,小学接续使用,终身唯一。2—3岁在园幼儿信息也将参照管理。学籍内容覆盖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乃至缓学留园等全流程,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从制度上杜绝重复建籍、空挂学籍等现象,确保儿童教育轨迹的连续性与真实性。

      建立全国统一的学前学籍系统,不仅有利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遏制虚假信息招生,更长远来看,将为构建贯通各学段的学生综合成长档案奠定基础。在人口变动与教育公平双重背景下,以信息化推动学前教育治理现代化,体现了国家精准施策、保障每个儿童受教育权的政策导向。然而,制度落地仍面临基层执行能力差异、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挑战,后续需在培训、技术与监督层面持续投入,确保学籍管理真正成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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