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近3万元赔偿款要支付一半服务费?法院:收费比例远超行业标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外卖骑手小王在外卖配送途中发生事故,他委托某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获得了29250元赔偿,根据合同约定,他需要支付14625元服务费。因为拒绝支付,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将小王告上法庭。记者11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认定双方原约定的50%收费比例远超行业标准,最终支持2500元服务费,同时调低了违约金计算标准。
2024年,骑手小王在配送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其雇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需承担理赔责任。当年11月29日,小王与某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处理理赔事宜,并约定“赔偿款到账后支付50%作为服务费,逾期加付30%违约金”。随后,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达成赔付方案,促成29250元理赔款到账。小王一直没有支付服务费。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要求小王支付14625元服务费及4387.5元违约金。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小王理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但对于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察法律服务提供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并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目前法律服务行业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为基本衡量标准。本案中,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为小王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并非持证的执业律师,公司亦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水平高于律师事务所,故其应当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应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另一方面,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律师服务风险代理收费限额的标准。最终法院以《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中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为上限,综合该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小王向该公司支付2500元服务费。同时,原合同30%违约金约定被认定过高,法院改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
律师提醒,选择法律服务时,应先核查机构资质,明确其是否具备律师执业许可。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仅能提供“法律咨询”,无权从事需律师执业资格的业务如出庭诉讼等,非律所机构承诺“包赢官司”“代理诉讼”均涉嫌违规。同时,签订合同时需明确服务范围,避免模糊表述导致服务内容缩水或额外收费。
另外,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约定风险代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等,绝对禁止风险代理;而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案件虽允许风险代理,但收费上限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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