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在行动!这些案例集中曝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继7月10日集中曝光首批案例后,日前第二批案例也集中曝光。记者了解到,为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三查一曝光”的举措要求,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长沙市应安委办决定从7月份开始,将每月10日定为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曝光日”,定期曝光安全隐患查整、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处罚、打非治违、举报奖励、事故调查处理等系列案例,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深入推动普法宣传,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
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今年2月,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某洗涤有限公司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现场发现企业锅炉房1台正在运行中的有机热载体锅炉未办理安装告知,也未经检验合格。
【处理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该公司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5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出某口烟花制造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生产、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超定量储存、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问题。
【处理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7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基本案情】6月,浏阳市大瑶镇应急事务中心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出口花炮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超量储存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厂暂时停产,限期改正存在问题,并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企业超定量存储存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基本案情】7月,湖南湘江新区学士街道在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中,排查发现某建筑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报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隐患举报案例
案例一:
4月接群众举报,一辆多用途车辆从宁乡市玉煤大道某加油站非法转运两桶柴油,存在安全隐患。宁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经查,唐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有关规定,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二:
4月接市民举报,湖南湘江新区含浦街道某食杂店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及含浦街道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依据有关规定,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2000元。
案例三:
5月接市民举报,长沙县江背镇湘阴港村湾塘组疑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长沙县及江背镇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现场发现存有“鱼雷”“高空礼炮”“大红”“礼花弹”等超标违禁品近7000枚。执法人员迅速安排专用车辆转移超标违禁品,并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5日。依据有关规定,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0000元。
案例四:
6月接市民举报,浏阳市某烟花仓储违法违规储存违禁产品,澄潭江镇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核查,现场发现存有“雷鸣”(违禁产品)156件。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收缴违禁产品并给予立案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有关规定,澄潭江镇人民政府奖励举报人50000元。
企业内部报告奖励
案例一:
7月,湖南志同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芯模车间员工王某在点检32T龙门吊时,发现大车南北轮不同步。王某第一时间切断设备电源,挂上“正在检修,严禁使用”标志牌,并向公司报告。接报后,公司立即组织检修,及时消除了隐患,成功避免了一起可能因龙门吊脱轨导致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公司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王某500元奖励。
案例二:
5月,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质量部张某在安全巡检中发现公司酒精储存不符合规范,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因静电积聚、环境温度异常等触发燃爆事故。张某当即自发组织人员将酒精转运至防爆柜。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张某等5人奖励共计1000元。
案例三:
5月,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运行员工张某在进行现场巡检作业时,发现1#凉水塔风机油位偏少。张某立即关停风机,排查漏油点并进行了专业处理,高效排除了一条可能导致火灾或者机械事故的风险隐患。事后张某将此情况汇报给公司,公司又组织机械工程师对所有的风机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按照相关规定,公司给予张某500元奖励。
案例四:
5月,开福区长沙湘一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李某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个别车辆闯黄灯通行、载学生时车辆顶灯不亮、校车行驶路线上有红绿灯故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司立即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整改,并依据《校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分别给予两名员工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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