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玩心机,必须受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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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海

多半袋面并非重量多了半袋,“多半”是商标;德子土鸡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土鸡,“德子土”是商标;一品牛肉干主要成分是猪肉,“一品牛”是商标……记者日前采访发现,一些企业为吸引眼球,在商标上玩起了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引发公众质疑。这些商标被网友戏称为“心机商标”,屡屡被“骂上”热搜。(6月9日《工人日报》)

“心机商标”可谓层出不穷,诸如“山里来的土”鸡蛋、“壹号土”猪肉、“千禾0”酱油、“120W”充电器等。像“土”系列商标,消费者很容易误认为,“土”是对产品特性的描述,比如是土鸡、土鸡蛋、土猪肉等;像“多半”“千禾0”“120W”等商标,消费者很容易认为,这是商家对分量、质量等的承诺。谁知它们仅仅是商标呢?

拿白象多半方便面来说,“多半”商标与“袋面/桶面”并列使用,配合“大分量,倍满足”的宣传标语,更易使消费者产生产品分量显著增加(通常理解为50%以上)的误解。众所周知,“多半”作为表示“大多数”或“超过一半”的词汇,并非方便面商品的通用名称或直接描述语。尽管白象声称其产品确实较常规款增加30%到50%,但与“多半”并不能画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广告,我国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因此,形形色色的“心机商标”必须受到制约。玩文字游戏的商标策略,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众诉求相冲突,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容易基于误解做出交易行为,遭受损失。企业将“多半”“一品牛”“山里来的土”等申请注册为商标,虽是在商标注册的合法空间内行事,但这类商标与特定商品名称组合后,就产生了特殊的误导含义,这种组合使用方式属于游走于灰色地带。

鉴于市场上的“心机商标”较多,从国家到地方的相关部门不妨启动商标专项治理行动,以不误导消费者为底线,评估目前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否有擦边行为。可以设立“心机商标”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消费者组织、媒体等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对于举报属实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并通过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提高企业对商标合规使用的意识。

更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拦截“心机商标”。按照目前的商标审查制度,像“多半”“土”系列等商标,单凭商标本身无法认定可能误导欺骗消费者,往往能通过商标注册,杜绝不了后面的擦边使用。故专家建议,对商标审查应进行智能升级,在传统人工审查之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通过语义分析、关联分析等技术,评估商标产生误导倾向的概率和被以欺骗误导方式使用的可能性。

而企业则要守法经营,多在产品品质方面下功夫。商标是商誉的标志,而非套路消费者的工具,让商标真正能立得住、走得远、传得开,才是长久之计。消费者则要提高警惕,增强对“心机商标”的辨别能力,仔细查看商品的各类详细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心机商标”,则要勇于向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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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勇海】 【编辑:刘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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