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挡道,还挡了什么? | 山水洲城记
近日辽宁朝阳“暴走团”与消防车、救护车在景区道路僵持的视频广为流传,舆论哗然。
老年群体的健身需求值得尊重,但必须以不逾越公共安全红线为前提。当消防车、救护车为“暴走团”妥协让路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次通行权的丧失,更是生命优先原则的溃败。今日的僵持两分钟,或将成为明日悲剧的倒计时读秒。
一
当地派出所轻描淡写地将事件定性为“素养问题”,声称只需“批评教育”。这样的回应暴露了执法机关对公共安全底线的误判,特种车辆的通行权从来不只是道德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绝对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暴走团”负责人辩称,当时车辆处于备勤状态,只需要等候一分钟就可以。可如果碰到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状况,一分钟能挽救多少人命?谁能保证下一次被阻挡的车辆,车顶闪烁的不是生死时速的警报?
现在,执法者用“素养”的软布包裹法律责任的锋芒,本质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更埋下致命隐患。
二
这些服装统一、步伐整齐的“暴走团”,表面是老年健身活动,深层却在集体行进中构建出一种扭曲的仪式感,为保持队列“气势”,不惜将公共道路化为私人舞台。
从以前的广场舞事件频发到现在的“暴走团”,当个体融入群体,便滋生“法不责众”“法不责老”的幻觉,演变成对公共规则的集体性藐视。所以才有这样的狡辩,“备勤不算出任务,拉警报我们才让道”。这直接将公共道路诠释为弱肉强食的丛林。
群体性失范的破坏力远超个体。这种行为也在不断消耗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善意,加剧代际裂痕,年轻人易将个案上升为“老人变坏”的标签,这让很多遵纪守法的老年人无辜躺枪。“暴走团”从“活力风景线”沦为“移动路障”,他们践踏的不仅是道路,更是社会互信的根基。
三
“暴走团”占道事件频发的病灶,源于管理的失位。
景区管理方明知该团体十年未报备,却长期默许其占用公共道路。事件发生后仅表示“约谈教育”,回避监管责任。这种“不出事不管理”的惰政,实则是公共安全的慢性毒药。要知道,消防车和救护车被阻拦的每一秒,都可能是某个家庭等待救援救护的最后一秒。
仅仅批评教育显然不行,从“暴走团”负责人的“狡辩”来看,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要说对法律和规矩“入脑入心”,甚至没有“入耳”。执法不能“和稀泥”,应该对组织者追责。若活动未报备、路线侵占应急通道,需依法处罚;屡犯者纳入征信记录,迫使其敬畏规则。
作者/蒋华
编辑/尹玮 校读/欧艳
初审/胡兆红 终审/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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