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数据安全,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周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发展数字经济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在GDP中占比已经达到39.8%,总产值超过45.5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保障数据安全对于增强数字经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信度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构建数据安全屏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完善了开展数据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优化升级为保障数据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实施数据安全产品和技术的国产化替代、开展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探索建立数据安全审计和监测机制、提升公众的数据安全意识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的数据安全保护工作。但是,当前的数据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应该以切实举措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数据安全风险的能力。
首先,建设全国统一数据大市场,消除“数据孤岛”的安全隐患。构建数据要素的统一大市场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统一数据大市场可以为数据的管理、流动和安全保障确立全国统一的标准,从而将先前因技术标准不同而无法实现互联互通的“数据孤岛”有效连接起来,在数据安全防护上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和监控,克服“数据孤岛”各自为战的弊端。这有利于实现数据安全保障的集约化和规范化、降低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全面提高我国的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其次,加快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实现安全和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化可以通过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作促进数据安全技术、产品、服务的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划,发展壮大的数据安全产业将催生出超过1500亿元的新发展赛道,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实现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建设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园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培育能够引领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的优质企业、构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加快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再次,数据存储本地化和出境合规化协调发展,建立有序安全屏障。数据存储本地化和出境合规化是一体两面,缺一不可。数据本地存储是维护国家数据主权、掌握数据安全保护主动权的必然要求,合规的跨境数据流动是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满足企业的全球业务发展需要、做优做强数字贸易的重要举措。在完善数据存储与流通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数据本地存储和出境监管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化要求、优化出境审批流程,建立有序、高效的数据存储和跨境流动管理体系。
最后,保障中小微企业的数据安全,补齐安全体系短板。截至2022年底,我国中小微企业已超过5200万家,该群体的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数字经济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微企业是数字经济产业链中的毛细血管,在维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和保障大型数字企业业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该群体的安全能力普遍偏弱,已成为我国数据安全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应该以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意识、加强数据安全监管为抓手,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的引导,探索建立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可以按需选用的数据安全公共产品的模式,补齐数据安全保护的短板。
总而言之,数据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多管齐下、统筹推进,我们要以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稳定、充沛的数字动能。〔作者系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一般项目(编号:20TZTSKC021)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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